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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应怎样处理 恶意拖欠债务怎么办
2023年8月31日  杭州借款案件律师

  钱勇吉,杭州借款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应怎样处理

张先生与王先生同为A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

2010年9月,王先生自称要购买某小区房屋,向张先生借钱,张先生碍于情面借给王先生10万元,王先生承诺在一年后归还该借款。但借款到期后,王先生并未归还该借款。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张先生将王先生告上了法院,随后向法院申请追加王先生的妻子谢女士为被告,要求王先生和其妻子谢女士共同归还这10万元借款。但在诉讼的过程中,身为被告的王先生因病突然去世,张先生只能再次向法院申请变更被告,请求追加王先生的所有遗产继承人为被告参加本案的诉讼,法院同意了张先生的申请。

法庭审理

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王先生的遗产继承人儿子小王、母亲叶老太和谢女士一起作为被告出席了庭审。

原告张先生认为,本案的被告谢女士与王先生是夫妻关系,在王先生向其借款时谢女士与王先生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该款是被谢女士与王先生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开支,因此,该笔借款是谢女士与王先生的共同债务,虽然王先生已经去世,但该笔债务并未消失,谢女士需承担还款义务,同时,作为王先生的遗产继承人,被告小王、叶老太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王先生债务的义务。

被告谢女士认为,该笔借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为王先生的个人债务,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应由已经去世的王先生承担还款。被告小王同样认为,该笔借款应由已经去世的王先生来还,既然王先生已经去世,则该笔借款已无需归还,同时表示不放弃对王先生遗产的继承。被告叶老太认为本案和她无关,并当庭表示放弃对王先生遗产的继承。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谢女士在规定期限内向原告张先生偿还该10万元借款,被告小王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评析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像本案这样债务人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遇到本案这种情况,债权人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生存一方承担还款。同时,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根据该规定,我国的遗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承担该债务,如果继承人未放弃继承,在实际继承财产内清偿,因此,债权人作为原告起诉时,应要求所有遗产继承人作为被告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在其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

结合本案,被告谢女士和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张先生借了10万元,应由被告谢女士和王先生两人共同对该借款承担连带清偿。因王先生在诉讼过程中因病去世,其生前所欠的债务应当由其遗产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由于被告小王明确表示要继承遗产,而被告叶老太表示放弃遗产继承,因此被告小王应在其继承王先生遗产范围内对王先生生前所欠债务承担清偿,被告叶老太无需承担清偿,法院对本案的判决完全正确。

恶意拖欠债务怎么办

一、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

1、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您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3、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证据的搜集:就您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搜集。

4、如果原告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他与父母之间存在继承关系,您与他之间存在借款之债,这是两种法律关系。您不用管他父母的情况。

二、个人债务的具体分类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来源: 杭州借款案件律师  


钱勇吉——杭州借款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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