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借款案件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清偿举证
文章列表
更名后公司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被判清偿 工资债权和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
2023年8月16日  杭州借款案件律师

  钱勇吉,杭州借款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更名后公司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被判清偿

  更名后公司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被判清偿

  案件简述: 公司依法成立后,不管其名称和地址如何变更均不影响承担以前的债务。

  更名后公司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被判清偿

  公司变更名称前留下的债务,更名后公司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被债权人告上法庭。3月26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被告山东某药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王某纸箱加工款96981.72元。

  自2004年至2006年,王某多次为山东某药业有限公司加工纸箱,该药业有限公司累计欠王某纸箱加工款96981.72元。 2005年12月30日,该公司股东内部达成转让协议,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其中已退出经营的股东承担。 2006年11月10日,该公司经工商管理局核准进行了企业名称变更。王某听说后,向该公司索要欠款,被公司以所欠债务是公司名称变更前所为为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山东某药业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前欠原告王某纸箱加工货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来,公司仅是名称变更,企业性质没有发生变化,被告对公司名称变更前的公司债务应承担清偿。

;

工资债权和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

  在企业进行了破产清算的程序申请后,就会产生相关的清算组,来进行相关的清算事项,而在其中自然会产生较多的债权债务关系,而这些关系,都是需要好好处理的,那么今天就跟一起来看看工资债权和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工资债权和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如果一项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的,则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 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

  2、 先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后登记抵押权的;

  3、 未登记抵押权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公司倒闭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公司倒闭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三、破产重整申请时间及主体

  根据《破产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不同的申请时间段有不同的申请人。

  1、在申请破产清算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申请主体由债权人和债务人;

  2、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申请重整。这一阶段的申请主体是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工资债权和担保债权都是债权中的一种,而在相关的清算过程中,自然也对其进行了相关的先后清偿的规定,好了以上就是工资债权和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来源: 杭州借款案件律师  


钱勇吉——杭州借款案件律师

18258892249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杭州借款案件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258892249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