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勇吉,杭州借款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1、债权转让协议的对内效力
债权转让协议是债权人与第三人签署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
2、债权转让协议的对外效力
债权转让协议要对债务人产生效力,需要将债权转让协议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债权转让协议对债务人没有效力,债务人对原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仍然有效。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已经签订了转让协议的话,只要是三个人签署的,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三方的意思表达就可以生效了,一般是签字之后就生效,如果合同有特殊规定的话就以合同为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债权转让需要在法院办理手续吗
债权转让一般是不需要到法院办理手续的,债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只需要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通知债务就可以了,但法律规定要登记的,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才生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通知的送达方式
第一,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
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
第二,不宜采用公告通知送达方式。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似有不同主张,该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国有利益而采取的一项应急措施,正如该司法解释第12条所称,"本规定仅适用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有关案件",因而不具有普适性。而用公告的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以告知相关内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的权力,其他主体不享有该项权力。
第三,最佳方式是公证送达。
虽然书面送达并取得回执是最好的送达方式,但是如果遇到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也无法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义务。所以,可以通过公证机关送达的方式,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送达情况,人民法院会认可该送达的效力。
第四,应当认定在有债权转让协议情况下诉讼通知方式的有效性。
诉讼通知的方式在实践中一般是债权受让人采用的方式,原因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权转让人确实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第二种情况是债权转让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但是没有取得书面的证据,债务人据以进行抗辩。所以,在诉讼中债权受让人主张诉讼中的送达也是债权转让通知。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债权转让一般是不需要到法院办理手续的,债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只需要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通知债务就可以了,但法律规定要登记的,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才生效。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来源: 杭州借款案件律师